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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融资

海外资金筹集

其他

企业并购融资

我们的顾问们,从卖方和买方咨询的角度出发,会根据具体情况定制我们的建议,帮助高成长和成熟的企业进行并购和私募配售(股权和债权)。在咨询过程中将与客户密切合作并达成一致,将提供建议包括商业计划等合适的资本结构和投资条件。然后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接触目标投资者,包括家族办公室,机构和行业投资者。我们的全球投资者网络使我们深入了解收购方和投资者的意图,这意味着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战略选择并提供公正和客观的建议。

融资/出售方需求

  •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为企业发展寻求资金
  • 有出售需求的个人或机构股东,如企业个人股东寻求出售,机构投资人寻求一级市场退出

投资方需求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如成长型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并购基金、特殊机构投资等
  • 战略投资者,如国内及海外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大型跨国企业等

海外资金筹集

私募股权基金

基金的资金来源,来自于私下、非公开地向少数特定投资人募集,通常参与投资的资金门槛相当高,不针对大众广告宣传,受到的监管也很少;最常见的私募基金形式,就是常听到的「对冲基金 / 避险基金」(Hedge Fund)。

「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是指未上市企业的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同,未上市公司没办法透过公开市场向大众募资,而是向有钱的金主筹钱。

「私募股权基金」也是「私募基金」的一种。以基金形式来看,「私募股权基金」包含 2 个重要关键:就是「以非公开方式募资」且「主要投资于私有股权」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分类:

「私募股權基金」根據資金運用的投資項目性質和階段不同,大致可以分成 6 類:

    1. 创投基金(Venture Capital,VC):
      投资种子期、成长期等早期阶段(Early-Stage)新创企业的基金。
    2. 成长资本(Growth Capital):
      投资于成长期、扩张期等偏向后期阶段(Later-Stage)企业的基金。
    3. 收购基金(Buy-Out Fund):
      以并购目标企业为主。常会透过「杠杆收购 / 融资并购」(Leveraged Buy-Out,LBO)「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MBO),取得目标企业股权与控制权,并藉由重组改造、更换管理层等方式提升企业价值后,再次将股权出售。
    4.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
      投资于成熟期(Mezzanine Stage)、公开上市前(Pre- IPO)等阶段的基金。
    5. 重振基金(Turnaround/Restructuring Fund):
      投资于企业营运面临困境,但仍具有长期市场生存能力的公司,通常是传统行业,透过收购公司股份介入经营,协助企业重新发展后退场;重振资本未必只投资于未上市公司,也可能投资已上市企业的股票。
    6. 上市后私募投资 / 私募投资公开股权(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
      PIPE 是投资于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权基金,不经由公开市场,投资人以低于市价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收购股票,具有初级市场性质。

从基金形式来看,「私募股权基金」指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投资私有股权的基金,投资范畴涵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Pre-IPO 、 PIPE 等阶段。

发债

发债机构代表其持有人向发债机构(或债权人),承诺会全数按时归还持有人所借出金额。发债机构大部分在债券到期日前向持有人偿还债务,但也有个别债项会分期偿还。与股票持有人不同的是,债券持有人不属于发债机构的拥有人,是债权人。

发债机构普遍会在债券年限内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息率可以是定息或浮息。 债券由公共当局、信贷机构、公司和超国家机构在一级市场发行。

债券由公共当局、信贷机构、公司和超国家机构在一级市场发行。

伊斯兰金融

伊斯兰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对世界文明的影响尤为深远。今天,全世界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人信仰伊斯兰。伊斯兰自1300年前传入中国以来,为灿烂的中华文明做出了卓越贡献。目前,中国有十个少数民族全民信奉伊斯兰,人口超过二千多万。同时,在香港也生活着大约二十万,由多种族裔组成的穆斯林。伊斯兰金融可以通过加强伊斯兰教育培训,以及促进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交流,实现共同建设和谐世界,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想。

伊斯兰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许多世纪宗教的起源。这是基于《古兰经》中规定的伊斯兰教法原则的融资形式。伊斯兰金融与传统金融大不相同,因为伊斯兰教严格禁止支付和收取利息。伊斯兰金融受一系列规则管辖,这些规则规定了如何在一个经济实体内开展业务和贸易,其核心原则是:

  • 禁止收取和支付贷款利息或费用(“Riba”或“usuary”),因为货币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因此伊斯兰教法原则不允许从货币中赚钱的概念;
  • 分担利润、损失和风险,因为伊斯兰教鼓励伙伴关系和社会融合,并确保不承担风险就不能保证任何回报;
  • 禁止投机,以确保回报与努力有一定的关系,
    而非偶然或纯粹的投机;
  • 禁止不确定性,确保合同交易/关系的所有方面(例如价格、商品性质、描述等)都需要明确并记录在案;
  • 不囤积金钱和财富,以确保广泛的经济发展和创造造福全社会的财富;
  • 禁止在某些产品或行业(例如酒精、武器、游戏和赌博、猪肉和高利贷金融交易)中进行投资和交易的不道德投资。

其他

信托与基金会

我们提供以下范畴的咨询服务:

  • 为客户的财富传承规划、慈善目的或任何其他特定目标而度身订制信托和基金会成立
  • 为个人提供受托人服务
  • 为企业的私人债务,证券和伊斯兰债券(指定司法管辖区内)提供信托人服务
  • 提供托管人服务
  • 信托和基金会的行政管理,包括其基本架构和投资组合
  • 与专业税务顾问、投资经理和银行合作管理以信托和基金会名义持有的资产

内部培训

满足特定的培训需求,并提供由行业专家领导的基于结果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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